交通事故的處罰規定有哪些?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一)逃逸,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一)逃逸,交通事故全責如何處罰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全責如何處罰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
構成交通事故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一)逃逸;(二)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三)隱瞞交通事故真相;(四)嫁禍于人;(五)其他惡劣行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裁決之日起生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二年內不準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對軍人、武裝警察給予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交由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執行。交通事故全責如何處罰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關于交通事故的處罰規定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構成交通事故構成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需要對機動車駕駛員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三)造成重大事故,負次要責任的;
(五)造成一般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下的;
(六)造成輕微事故,負有交通事故責任的。
發生交通事故后,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一)逃逸;
(二)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
(三)隱瞞交通事故真相;
(四)嫁禍于人;
(五)其他惡劣行為。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從裁決之日起生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二年內不準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
對軍人、武裝警察給予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交由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執行。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應當及時將執行情況告知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
交通事故全責如何處罰
交通事故全責方承擔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根據等相關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首先由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認定。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第三者責任限額內賠償,超額部門,再由對方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賠償。保險公司及對方需賠償醫療費,,住院護理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造成傷殘的經傷殘鑒定后根據殘級確定賠償傷殘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等。
(一)當事人負全部原因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二)當事人負主要原因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三)當事人負同等原因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四)當事人負次要原因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以下簡稱第三者保險)限額內予以賠償。超過第三者保險限額的部分,由承擔全部原因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總損失100%的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