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誰有權撫養子女

導讀:
在出現下列情形時子女撫養權可以變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在出現下列情形時子女撫養權可以變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一離婚后哪一方有權撫養子女一般在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子女的撫養問題。子女撫養權是可以因情況變化而發生變更的。在出現下列情形時子女撫養權可以變更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二離婚子女撫養費應如何支付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離婚后誰有權撫養子女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般在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子女的撫養問題。有爭議起訴的一般應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辦理。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生活。但在以下情況下也可隨父生活即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該意見地三條規定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子女撫養權是可以因情況變化而發生變更的。
在出現下列情形時子女撫養權可以變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可見法律是處處保障子女的將康成長的。
如果母親將子女的姓改姓繼父姓的話父母無權利以子女變更姓氏為由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如果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因此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這期間如果發生了一些客觀的變化例如物價上漲生病住院等使開支增加的還可以再要求小強父親增加撫養費這一點法律是支持的。那么是不是只要子女年滿18歲父或母一方就不必負擔撫育費了呢成年子女在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還有在子女十六歲時如果他們自己能夠賺錢養活自己的撫養費就可以停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