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手續程序是怎樣的

導讀:
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關于訴訟離婚手續程序是怎樣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證據
(1)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自由戀愛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再婚復婚等的證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如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或被判處長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機關的處理決定法院判決等材料。
(3)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分居協議等材料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雙方家庭之間有過激烈沖突的提供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材料等。
(4)雙方經濟狀況的證明材料。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完稅證明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6)需要經濟補償的提供財產約定書一方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證詞和錄音材料等。
(7)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的證據材料。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