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離婚官司要經過哪些程序,法院準予離婚的情形有哪些

導讀:
并在受理后的5日內將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起訴或應訴的不符合當事人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訴訟狀后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稱為受理,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訴訟狀后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稱為受理。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理由。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訴訟狀后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稱為受理。2審理審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作出判決前所做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人民法院審判一律公開進行。經調解無效后可判決準予離婚。關于打離婚官司要經過哪些程序,法院準予離婚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打離婚官司屬于民事訴訟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
起訴就是人們常說的告狀。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理由。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訴訟狀后經過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條件決定立案審理從而引起訴訟程序開始稱為受理。
2審理
審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作出判決前所做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查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
包括下列一些內容送達起訴狀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離婚起訴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內將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內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起訴或應訴的不符合當事人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查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組織當事人進行調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協議調查成協議后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后就具有與判決書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
(3)開庭審理
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時間地點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人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人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申請回避而后開始法庭調查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委員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判決
可以根據庭審情況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審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審判的應當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判決書。
(一)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為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與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然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二)實施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實施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家庭內部的夫妻一方對另一方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的暴力行為。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一方有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常常導致家庭經濟困難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別是吸毒會導致吸毒者神經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種犯罪后果必然會嚴重地危害夫妻感情。一方染上這些惡習屢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義務雙方難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視為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后可判決準予離婚。
(四)因感情不各分居滿二年的
適用此條款須滿足四個要件第一有分居滿二年的事實。一般情況下指分居處于持續狀態。第二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而不其他原因。比如以對方虐待為理由離婚就不用考慮分居這條適用這條是指如果沒有別的情節理由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第三條是訴訟離婚而不是。離婚條件不是一定要分居。第四經過調解無效。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主要指除以上四種情形以外的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離婚糾紛相當復雜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因家庭經濟問題子女問題贍養老人等問題引起的有的是因性格不投志趣不合感情淡化或變異而引起的。因一方被追究刑事責任嚴重傷害夫妻感情而導致感情破裂以及婚后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而導致感情危機也是一方提出離婚的理由。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一方被宣告失蹤是一種客觀存在的法律事實是指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下落不明達到一定期限人民法院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判決宣告該公民為失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