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辦理離婚程序是哪些

導讀:
法院辦理離婚程序是哪些第一階段起訴階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
法院辦理離婚程序是哪些第一階段起訴階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第二階段答辯階段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第三階段開庭審理階段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關于法院辦理離婚程序是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當然被告可以不答辯被告需要延長答辯期的向法院申請。
被告和原告的權利可以看法院送達的告知書。
主要是開庭審理離婚訴訟原告應當到場如果開庭被告不到的會延期開庭一次。開庭時候雙方對提交的證據和事實進行辯論和闡述。一般離婚訴訟的庭審分為如下過程
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官調解→雙方總結。
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成功的發調解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