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離婚的再結婚怎么辦手續

導讀:
那么有沒離婚的再結婚怎么辦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離婚的再辦結婚證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2申請復婚和申請結婚的手續差不多具體如下
(1)申請。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填寫聲明書。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審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審理復婚登記手續后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應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辦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
只有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夫妻關系才算合法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