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離婚走法律程序要多久

導讀:
一民法典離婚走法律程序要多久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領取離婚證需要3160天。這意味著在去民政局申請離婚時需要第一次提交申請和最終辦理離婚證的兩個過程。二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那么民法典離婚走法律程序要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領取離婚證需要3160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意味著在去民政局申請離婚時需要第一次提交申請和最終辦理離婚證的兩個過程。若想協議離婚則必須先冷靜的等待第一個30日屆滿而后在第二個30日內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著從申請離婚開始若想協議離婚最短31天可離婚最長60天可離婚。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