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導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協議離婚這是最經濟最便捷的方式。當事人須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民事起訴狀到人民法院立案。那么民法典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男方可以提出離婚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除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應當征得軍人同意但是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離婚有兩個途徑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起訴離婚。如果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協議離婚這是最經濟最便捷的方式。二人只要攜帶好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個人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只能選擇起訴離婚。當事人須攜帶身份證結婚證民事起訴狀到人民法院立案。如果想在訴訟中一并對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作出處理還需攜帶子女出生證明財產清單等。司法實踐中一般離婚法官會組織調解。若二人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如果判決不準許離婚原告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后15日內上訴或者選擇在6個月之后再次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