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起訴離婚子女撫養如何界定

導讀:
一民法典中起訴離婚子女撫養如何界定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的如果子女2歲以下的一向由女方進行撫養如果子女2歲以上的由雙方協商撫養。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那么民法典中起訴離婚子女撫養如何界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的如果子女2歲以下的一向由女方進行撫養如果子女2歲以上的由雙方協商撫養。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在離婚訴訟中一并起訴由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后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