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起訴離婚協議多長時間

導讀:
一正常起訴離婚多長時間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多少時間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提起訴訟法院立案法院審理判決等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那么正常起訴離婚協議多長時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需要多少時間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提起訴訟法院立案法院審理判決等普通程序審理期限是6個月簡易程序是3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1離婚訴訟一般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2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