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如何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流程

導讀:
一異地如何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流程分情況。如果是協議離婚話那只能到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異地是不能辦理的。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證明然后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異地如何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分情況。辦理離婚有2種方式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話那只能到一方戶籍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異地是不能辦理的。如果是訴訟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證明然后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根據民法典第1078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以下這些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