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離婚六個月期限的起算點

導讀:
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后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后再過六個月,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既不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也不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而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還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第二次離婚六個月期限的起算點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第二次離婚六個月期限的起算點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離婚六個月期限的起算點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币话闱闆r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訴離婚確切的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以法院電腦系統記錄的生效時間再過六個月計算。關于第二次離婚六個月期限的起算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二次離婚六個月期限的起算點
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24條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p>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后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還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
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既不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也不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而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
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后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后再過六個月。
一般情況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訴離婚確切的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以法院電腦系統記錄的生效時間再過六個月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