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身出戶”的法律效力探究

導讀:
協議約定“一方有婚外情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屬于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達且并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在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是可以參照約定來處理的當然分割財產不得違反法律的硬性規定和原則,至于這種協議的效力如何應區分以下情形區別對待情形一約定一方提出離婚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情形三因婚外情等原因與配偶簽訂協議約定再次婚外情必須離婚喪失子女撫養權“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配偶所有,情形三因婚外情等原因與配偶簽訂協議約定再次婚外情必須離婚喪失子女撫養權“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配偶所有。
“凈身出戶”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按照我國婚姻法來講這種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一般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該情形中“凈身出戶”約定應屬有效。也就是說法院在支持“凈身出戶”承諾時如過錯方因此將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財產份額。情形三因婚外情等原因與配偶簽訂協議約定再次婚外情必須離婚喪失子女撫養權“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配偶所有。再次婚外情“凈身出戶”的協議有效。關于“凈身出戶”的法律效力探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凈身出戶”并非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概念按照我國婚姻法來講這種要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一般指在婚姻雙方決定離婚時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時不得到任何共同財產。至于這種協議的效力如何應區分以下情形區別對待
情形一約定一方提出離婚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
該約定違反了婚姻自由原則屬于無效的約定。
根據婚姻法第2條的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該協議以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條款迫使雙方不得離婚的條件侵犯了婚姻自由原則中的離婚自由。并且根據最高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5條規定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是違背法律規定或者不可能發生的應當認定該民事行為無效。該協議侵犯了離婚自由違反婚姻法的規定當屬無效。
情形二約定一方有婚外情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
該情形中“凈身出戶”約定應屬有效。
婚姻法15條規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協議約定“一方有婚外情則“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另一方所有”屬于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達且并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在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是可以參照約定來處理的當然分割財產不得違反法律的硬性規定和原則。法院一般尊重當事人的有效約定但如財產的處分明顯失衡法院也可適當調整。也就是說法院在支持“凈身出戶”承諾時如過錯方因此將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也可酌情保留其一定財產份額。
情形三因婚外情等原因與配偶簽訂協議約定再次婚外情必須離婚喪失子女撫養權“凈身出戶”所有家庭財產歸配偶所有。
此類協議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再次婚外情“凈身出戶”的協議有效。該部分可以認為雙方簽訂的附條件合同或者是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將來離婚時財產分配的安排。在約定條件達成時即發生相應的法律效果。
必須離婚或喪失子女撫養權的約定無效?;橐鲫P系的解除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等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對此進行限制。特別是撫養權歸屬問題法院應以有利孩子成長為原則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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