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過繼的條件是什么

導讀:
另外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收養法第四條第三項(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五條第三項(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如果過繼發生在收養法之后且未理收養登記的則不論雙方是否存在扶養關系均不得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雙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果過繼發生在收養法之后且未理收養登記的則不論雙方是否存在扶養關系均不得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雙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
子女過繼是一種民間說法法律上可稱之為繼子女或養子女。實踐中常發生過繼子女與親生子女之間的繼承糾紛故有必要對過繼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過繼子女的法律地位應依據過繼子女與過繼父母雙方之間是否存在扶養關系過繼發生的時間以及過繼時的約定來確定。如果過繼發生在收養法之后且未理收養登記的則不論雙方是否存在扶養關系均不得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雙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從上可知有效的子女過繼視為合法的事實收養。1子女過繼被收養人條件。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關于離婚后過繼的條件是什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過繼是一種民間說法法律上可稱之為繼子女或養子女。關于過繼子女與過繼父母的關系過繼子女與親生父母的關系等問題我國現行婚姻法繼承法都等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常發生過繼子女與親生子女之間的繼承糾紛故有必要對過繼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過繼子女的法律地位應依據過繼子女與過繼父母雙方之間是否存在扶養關系過繼發生的時間以及過繼時的約定來確定。
關于過繼子女和過繼父母的關系如果過繼發生在收養法之前且雙方存在扶養關系則過繼子女與過繼父母的關系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雙方互有繼承權過繼子女對過繼父母應當盡贍養義務雖然過繼發生在收養法之前但雙方不存在扶養關系的雙方不得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
如果過繼發生在收養法之后且未理收養登記的則不論雙方是否存在扶養關系均不得適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關系雙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從上可知有效的子女過繼視為合法的事實收養。
1子女過繼被收養人條件。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子女過繼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收養人只能收養1名子女但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棄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另外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收養法第四條第三項(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五條第三項(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九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和被收養人不滿十四周歲的限制。
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