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選擇相應的材料和程序

導讀:
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另外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另外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比如張男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因此無疑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最佳選擇。另外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橐龇ǖ谌粭l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橐龇ǖ谌l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關于離婚如何選擇相應的材料和程序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前需要準備什么
(一)做好證據準備
對于絕大多數當事人來說由于沒有打官司的經歷因此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但法院審理案件是圍繞“證據”進行沒有證據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贏官司”。比如劉女因不能忍受張男對其長期實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提起離婚前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比如張男對其施暴后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證人證言等。如果劉女在張男每次毆打后不報警不驗傷忍氣吞聲抱著“家丑不可外揚”的思想不能舉出相關證據她的訴訟請求就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圍繞自己的訴訟請求收集相關證據在起訴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訴往往“欲速而不達”。
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共同財產。因此在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先不露聲色地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的收集相關財務報表的收集存折的開戶行賬號另一方股市的股東賬號房屋產權證的復印件貴重金銀首飾的保護家庭共同財產的發票或錄像等。在必要時甚至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需要說明的是如果知道了銀行的用戶名和賬號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對銀行戶的儲蓄資金進出明細進行查詢法院一般會同意當事人的申請。查詢銀行賬戶法院一般不會收取費用但目前我們也發現個別法院開始收取相關查詢費用但費用不高幾十元而已。
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存款的銀行或賬號法院一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查詢申請因此訴前掌握家庭財產的基本情況是十分必要的。
對于股票當事人如果收集不到相關賬號材料不必過于擔心可以通過法院開具調查令對另一方當事人持有股票的詳細情況進行查詢。
(二)選擇離婚途徑協議還是訴訟。
解除婚姻關系只有兩種途徑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協議辦理或到人民法院判決調解辦理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分居N年就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任何人都不愿意將爭議訴諸法院除非萬不得已。因此無疑是解除婚姻關系的最佳選擇。特別是新的婚姻登記條例頒布后離婚不再需要當事人單位開具介紹信個人隱私受到了保護協議離婚更加方便快捷。但對于雙方戶口遠在外省(市)而在上海工作生活的當事人來說通過法院調解離婚應該更為方便。如果方法得當所需費用僅為五十元可能比回戶口所在地的單程車票還便宜所需時間如果安排得當也不用一個月。另外對于一方在國外無法辦理國內協議離婚手續或婚姻締結地在國外而欲在國內離婚的當事人法院解決無疑是唯一的途徑。因此選擇何種方式離婚主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不能一概而論。
(三)如何避免或減少孩子的痛苦。
夫妻離婚的痛苦必然殃及孩子的心靈我們認為在夫妻決定離婚后在盡量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前提下引導其慢慢接受這個事實。比如在孩子快期考的時候盡量不要讓其知道以防止對其學業打擊盡量放在寒暑長假告知。即便孩子痛苦也有足夠長的假期淡化對其的傷害。告知孩子的時候也不要一步到位可以采取假的問話比如“如果有一天爸爸媽媽分手啦你愿意跟著誰呢”之類。孩子是無辜的盡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是父母的義務。
二離婚程序是什么
離婚有兩種形式1登記離婚(通稱協議離婚)2起訴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是指登記離婚(協議離婚)。
登記離婚應由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填寫離婚申請表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查明確系夫妻雙方自愿申請書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并且對家庭共同財產和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的分擔達成協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申請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準予離婚決定收繳雙方當事人的證書發給。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是指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子女養育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準其離婚并制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養育等作出離婚判決。
判決離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個月作出判決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