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立案需要哪些材料

導讀:
離婚案件立案需要哪些材料1民事起訴狀2身份證或居住證件復印件3丟失身份證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示的人口信息復印件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立案時只需要帶一本結婚證即可,(被告和原告兩方分別來看)被告1身份證明2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3在華居留證4民事答辯狀5授權委托書6法律意見書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
離婚案件立案需要哪些材料1民事起訴狀2身份證或居住證件復印件3丟失身份證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示的人口信息復印件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立案時只需要帶一本結婚證即可。5戶口本復印件6財產清單復印件財產清單是立案材料中較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處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財產清單中的財產項目收取訴訟費用的。本文主要介紹了離婚起訴應當遞交的材料。被告1身份證明2護照3在華居留證4民事答辯狀5授權委托書6法律意見書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關于離婚案件立案需要哪些材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民事起訴狀(一式兩份)
2身份證或居住證件復印件(一式兩份)
3丟失身份證的應提交公安部門出示的人口信息復印件
4結婚證或婚姻狀況證明復印件(一式兩份)
立案時只需要帶一本結婚證即可。如果結婚證已經遺失或者在被告手中取不出可以到原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狀況證明或復印原結婚登記的相關材料并加蓋登記機關核對的公章。
5戶口本復印件(一式兩份)
6財產清單復印件(一式兩份)
財產清單是立案材料中較為重要的材料之一它的重要之處在于法院是以原告所列財產清單中的財產項目收取訴訟費用的。
離婚有兩種途徑一個事協議離婚這個需要雙方都同意帶上結婚證等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另一種是訴訟這種一般是在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提起的需要有起訴狀你的身份證結婚證以及證據。進行離婚訴訟的時候應當遞交哪些材料?本文主要介紹了離婚起訴應當遞交的材料。
起訴應當遞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遞交訴狀正本外還應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數提供訴狀副本
(2)訴狀附有與原告的訴訟請求及其主張相關的證據原件或經人民法院核對無異的證據復制件
(3)原告訴訟主體資格證明。
身份證明當時任可以去公安機關辦理身份證明和婚姻證明信。涉及到財產分割可以準備相關的證據如房產證存折等。
那么法院進行離婚訴訟需要哪些材料?(被告和原告兩方分別來看)
被告
1身份證明
2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在華居留證
4民事答辯狀
5授權委托書
6法律意見書
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
以上材料為外文時須附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文。
原告
1身份證明
2護照(外籍人員需要經本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3在華居留證
4民事起訴書
5授權委托書
6法律意見書
以上456項文件如原告在國外不能到庭應經過居住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直接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公證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