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軌另一方在離婚時是否可以主離婚損害賠償

導讀:
一方出軌另一方在離婚時是否可以主離婚損害賠償視情況而定如果該出軌符合“重婚”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則可以主張。當一方“出軌”符合上述情形另一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通常所說的“包二奶”“包二爺”等一般可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但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偶爾發(fā)生婚外性行為或婚外戀等出軌行為則不宜認定為同居。因此一方在與他人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的出軌行為另一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否則無法律依據(jù)可以主張。那么一方出軌另一方在離婚時是否可以主離婚損害賠償。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方出軌另一方在離婚時是否可以主離婚損害賠償
視情況而定如果該出軌符合“重婚”及“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則可以主張。反之不可。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一如果一方“出軌”符合“重婚”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關系又與他人結婚的人。也就說有配偶的一方隱瞞事實真相使無配偶的一方受騙上當而與之結婚。當一方“出軌”符合上述情形另一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第二如果一方出軌符合“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另一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條規(guī)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通常所說的“包二奶”“包二爺”等一般可認定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但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偶爾發(fā)生婚外性行為或婚外戀等出軌行為則不宜認定為同居。因此一方在與他人持續(xù)穩(wěn)定地共同居住的出軌行為另一方在離婚時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否則無法律依據(jù)可以主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