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前要注意什么問題

導讀:
夫妻離婚前要注意問題是什么(一)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對離婚與否孩子的撫養問題共同財產分割等問題全部達成一致可以雙方親自到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登記離婚。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有兩種方式1行政方式即協議離婚夫妻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2訴訟方式即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應該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那么夫妻離婚前要注意什么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協議離婚
夫妻雙方對離婚與否孩子的撫養問題共同財產分割等問題全部達成一致可以雙方親自到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登記離婚。
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在雙方對離婚完全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如果因長期在外工作的原因不便回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可以參照訴訟離婚的方式在長期居住地法院提起訴訟離婚一般法院會有相應的簡便操作方式針對這種一致的情況一般當天可以辦理完畢。
(二)訴訟離婚
無論是對是否離婚還是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哪一方面無法達成一致一般都無法在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訴離婚。
至于到何地法院起訴則是很重要的問題此類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指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指公民離開住所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也有例外如下列情況下由原告住所地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2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行政方式即協議離婚夫妻簽訂離婚協議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2訴訟方式即訴訟離婚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議的應該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來解決。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