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離婚程序具體怎么走的

導讀: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根據中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ldquo,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最后 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再次 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首先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首先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其次 把以下離婚登記需要的資料帶上并交給辦理離婚登記的工作人員。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再次 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最后 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婚姻登記機關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根據中國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解釋”),以及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離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幾種: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該條同時規定了例外情況,即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上述條件限制。“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過錯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情況,如女方與他人重婚、姘居導致懷孕分娩等情況,男方感情上無法諒解,或女方實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