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

導讀:
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2、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2、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據此,對于離婚案件,當事人即使對代理人進行了特別授權,也必須出庭參加訴訟。
2、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開庭時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關于離婚律師可以全代理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不可以。離婚案件當事人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到庭。一般情況下,民事案件委托律師代為訴訟的,當事人不必親自出庭。但是,離婚案件比較特殊,它直接涉及身份關系,離婚與否,取決于雙方當事人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而感情是微妙復雜的,只有在雙方當事人均出庭的情況下,才便于審判人員對此做出判斷。此外,調解是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或者不離婚,應由雙方當事人來決定,不是訴訟代理人所能決定和表達的。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據此,對于離婚案件,當事人即使對代理人進行了特別授權,也必須出庭參加訴訟。如果確有無法出庭的特殊情況,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的書面意見,由法院根據客觀情況來確認是否可以不出庭參加訴訟。
1、起草離婚起訴狀,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2、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開庭時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3、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4、對于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或裁定不滿意,在判決作出十五日、裁定作出十日內可以向一審法院上一級法院上訴。
5、對于一審判決不同意離婚的案件,原告在沒有新事實、理由的情況下,需要在該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