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后多久可以申請離婚嗎?

導讀:
結婚后男女雙方感情破裂,自愿離婚的,雙方對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約定時間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離婚協議事實,予以登記,辦理離婚。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結婚后多久可以申請離婚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結婚后多久可以申請離婚嗎?
離婚沒有時間限制的,結婚后無論多久都可以離婚。
結婚后男女雙方感情破裂,自愿離婚的,雙方對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約定時間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離婚協議事實,予以登記,辦理離婚。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離婚協議書怎么寫嗎?
夫妻自愿離婚的,可以簽訂書面協議,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在經過30日離婚冷靜期后可以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的內容應包含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共同財產分配以及子女撫養問題。有對外債權債務的,應一并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嗎?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勺们榉颠€。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