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子怎么延遲

導讀:
一、離婚案子怎么延遲離婚案件起訴立案后,一審若適用簡易程序,則3月左右就可以審理完出判決書,若適用普通程序,則6個月左右審理完出判決書,當然若對方不想離婚或想通過拖時間在財產方面獲得更多話語權,法院通知對方后,對方不接傳票、法院則還要公告送達,同時要給對方30天左右的答辯期,對方還可以在公告期間快滿時提出管轄權異議,只要對方提起管轄權異議,無論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現行法律,法院會受理,要審查15天左右出一個裁定,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還要重新要經上述階段。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那么離婚案子怎么延遲。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案件起訴立案后,一審若適用簡易程序,則3月左右就可以審理完出判決書,若適用普通程序,則6個月左右審理完出判決書,當然若對方不想離婚或想通過拖時間在財產方面獲得更多話語權,法院通知對方后,對方不接傳票、法院則還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同時要給對方30天左右的答辯期,對方還可以在公告期間快滿時提出管轄權異議,只要對方提起管轄權異議,無論是否真的有道理,依照現行法律,法院會受理,要審查15天左右出一個裁定,若對方的管轄權異議成立,案件要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還要重新要經上述階段。對于用什么方法可以把離婚訴訟拖的長的問題,可以參照上述內容,為此建議協商處理。
對方的管轄權異議不成立,對方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該上訴審查期間法律沒有規定,一般為一個半月左右,就可以開庭審理,一般一審時若無明顯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且對方不到庭,法院無法查清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及相關事實真相,因此,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開庭后一個半月左右法院會出判決書,出判決后,對方可能會不來拿判決,法院要公告送達(要經過60天),公告送達后6個月后,提起離婚一方可以第二次起訴,若對方拖時間,會再走第一次所有的程序,等程序走完后,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當然其中也會有變數,如女方懷孕或殘疾、重傷等無法預料的事件),一審判決離婚后,對方可以對一審判決起訴,起訴后二審法院會在二三個月確定是否判決離婚,一般若一審判決已判決離婚,二審改判的可能不大,至此整個離婚訴訟過程基本完成。
(一)當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身份證號、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個數、離婚原因。
(二)雙方同意離婚的表示。
(三)對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離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撫養費包括教育費如何給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對子女的探視問題。
(四)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的分割。
(五)一方有困難另一方實施經濟幫助的具體時間,內容包括無房屋產權無房可居一方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
(六)關于離婚損害賠償問題。對一方有法定過錯的即重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一)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后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系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