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調解書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請再審

導讀:
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因此,法院離婚調解書不能反悔,不存在反悔期限,同時不管原告被告都不能反悔。因此,在離婚調解書簽字之前,當事人完全有權予以反悔。因為這個時候,離婚調解書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如果您能證明調解違背了您的真實意思表示,或者調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審理由,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撤銷離婚調解書。那么離婚調解書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請再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對已經生效的調解書,如果有法律規定的情形的,可以申請再審。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法,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6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15條,民事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即生效,因此,原則上來說,民事調解書自簽訂確認時就已經生效,不可以反悔,除非當事人可以證明存在非自愿簽訂或者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因此,法院離婚調解書不能反悔,不存在反悔期限,同時不管原告被告都不能反悔。
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因此,在離婚調解書簽字之前,當事人完全有權予以反悔。因為這個時候,離婚調解書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1條規定:“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因此,在離婚調解書簽字之前,當事人完全有權予以反悔。因為這個時候,離婚調解書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離婚調解書生效以后,也就是夫妻在離婚調解書上簽字以后,那么一般來說,離婚調解書就不可以反悔了。因為,離婚調解書的效力與法院判決書的效力是一樣的。如果您能證明調解違背了您的真實意思表示,或者調解程序不合法等再審理由,可以向上級法院申請再審,撤銷離婚調解書。但難度很大,最多能改財產分配部分,對離婚部分不可能從離改成不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