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離婚要走哪些程序

導讀:
男女雙方先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二)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八)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那么男女雙方離婚要走哪些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民法典規定,離婚要分2種情形走程序。如下:
(一)訴訟離婚。起訴階段、取證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執行階段;
(二)協議離婚。男女雙方先提交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審查通過的,冷靜期后可以申請離婚證。
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戶口,需要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戶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戶口。
《關于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
(一)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
(二)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無戶口人員。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
(一)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三)雙方均外出打工,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原告起訴時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四)一方在國外定居,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五)雙方在國外定居,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后居住地法院管轄。
(六)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雙方均取外籍,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八)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