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若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劃分

導讀:
而無過錯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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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出軌造成離婚的,并不影響共同財產劃分,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而無過錯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實踐中,建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收集對方婚內出軌的證據:
1、捉奸時盡可能邀伴同行
當知道對方準備或者正在與他人通奸時,盡可能邀請兩到三個愿意出庭作證的人一起前往捉奸,這樣即能盡量爭取更多的人證。同時盡可能用照相、錄音、攝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記錄,這些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2、盡可能多地收集間接證據
抓奸并不一定要抓到現場,可以盡可能收集其他間接證據,如:QQ或微信聊天記錄、電話記錄、短信內容、電子或紙質書信、兩人在公共場合較為親密的照片、一起旅游的合影、租房合同、物業和水電費憑據、開房記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互贈禮物、村(居)委會、派出所的證明等等。
3、對易消失、更改的證據及時保全、固定
有些證據可能是稍縱即逝的,比如通奸現場等無法再現的場景,可以通過請求公權介入做筆錄的方式固定,這樣,即使對方以后刪除或者更改,那也不受影響。
4、監聽監視須謹慎
一些當事人為了取得配偶方不忠的證據,通過不正當途徑采購、安裝監聽和監視設備,而我國法律對這些設備的使用有嚴格的法律規定,稍有不慎則可能會違反相關法律,最終將承擔行政甚至刑事責任處罰。
5、適當借助公權
當事人擅自闖入他人住宅取證,既可能引發侵權責任,也會導致證明力低下等。因此,建議適當借助公權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