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離婚孩子財產債務如何劃分

導讀: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那么民法典中離婚孩子財產債務如何劃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關于民法典中離婚孩子財產債務如何劃分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離婚孩子財產債務如何劃分
1、孩子歸屬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2、財產分配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債務分割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訴訟離婚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什么
訴訟離婚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如下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