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能離嗎

導讀:
但以下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1、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2、分娩后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以下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1、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2、分娩后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關于孕婦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能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孕婦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離婚的,能不能離婚,要看雙方是否感情破裂而定,能證明雙方感情破裂的,法院經調解無效,應當準許雙方離婚。
2、雙方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如果婦女婚后懷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確認,或者婦女隱瞞與婚外第三人所致懷孕而在分娩后確認,男方均可以提出離婚。
但以下三種情況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1、女方在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從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時間;
2、分娩后一年內,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不能提出離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即從女方人工流產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民法典這樣規定是從保護婦女、胎兒、嬰兒的合法權益出發,限制男方提出離婚的限制性規定,這是因為婦女處于懷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提出離婚,會增加婦女的精神和經濟上的負擔,嚴重損害婦女身心健康,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和嬰兒的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