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七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

導讀: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那么湖北武漢七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關于湖北武漢七級工傷傷殘,賠償標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工傷七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為12個月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受事故傷害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