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該為交通事故后拒絕住院的傷者買單?

導讀:
連某認為,其因車禍受傷后前往醫院治療的各項損失共計18萬余元,而王某作為直接侵權責任人應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關于誰該為交通事故后拒絕住院的傷者買單?經交警認定,王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連某無責任。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賠償原告連某損失6.3萬元;被告王某賠償原告連某損失950元;駁回原告連某的其他訴訟請求。那么誰該為交通事故后拒絕住院的傷者買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2年10月21日,王某駕駛小轎車與對向直行的連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及連某受傷。經交警認定,王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連某無責任。連某認為,其因車禍受傷后前往醫院治療的各項損失共計18萬余元,而王某作為直接侵權責任人應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賠償原告連某損失6.3萬元;被告王某賠償原告連某損失950元;駁回原告連某的其他訴訟請求。關于誰該為交通事故后拒絕住院的傷者買單?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2012年10月21日,王某駕駛小轎車與對向直行的連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車輛損壞及連某受傷。經交警認定,王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連某無責任。連某受傷后即被送往市第二醫院住院治療2天,其被診斷為左下肢軟組織挫傷,出院時醫生建議連某去正規醫院就診。
隨后,連某轉至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七四醫院門診治療,被診斷為左小腿軟組織損傷伴感染。之后,連某陸續到一七四醫院治療,同年11月至12月期間,連某被先后診斷為左小腿皮膚壞死并竇道形成,左小腿皮膚軟組織感染;左小腿感染性竇道;外傷后左小腿皮膚壞死;左足踇趾肌腱萎縮。隨著病情的逐步惡化,醫生建議連某住院、手術治療,但其未聽從。
2014年9月,連某將王某及其投保的中國財保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連某認為,其因車禍受傷后前往醫院治療的各項損失共計18萬余元,而王某作為直接侵權責任人應對其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中國財保公司作為該肇事車輛的承保公司,也應對其損失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
王某和中國財保公司都辯稱,連某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已知權利被侵害,應于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起訴,連某之后擴大的損害系因其拒絕住院手術治療的不作為導致,即使訴訟時效的起算應為治療結束之日開始,連某的起訴也超過一年訴訟時效。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連某于事故發生后多次至醫院就診,其雖未聽從建議住院手術治療,但其之后仍至門診就診,且根據鑒定意見,其之后病情的發展、治療情況與本次事故仍存在一定的關聯性,故訴訟時效應從案件受理前其最后一次門診就診時間起算,即其起訴未超過一年訴訟時效。
王某對事故負全部責任,肇事小轎車系其本人所有,該車在中國財保公司投保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事故發生于保險期間內,故連某的損失應當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連某并未主張中國財保公司承擔商業三者險的賠償責任,若有交強險賠償不足的部分應由王某予以賠償。
經鑒定,本次事故與目前殘情存在“臨界型”因果關系,事故參與度擬為45%至55%,因此連某2012年11月19日拒絕住院之后病情發展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法院酌定按50%的參與度計算,即拒絕住院后的醫療費、出院后護理費、拒絕住院后的、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鑒定費等由被告承擔一半的責任。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賠償原告連某損失6.3萬元;被告王某賠償原告連某損失950元;駁回原告連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