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車禍受害方能索要哪些賠償

導讀: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關于遇車禍受害方能索要哪些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那么遇車禍受害方能索要哪些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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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損失主要包括、精神損害、財產損失三部分。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第16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三、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四、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的賠償細則和計算方法
一般那來說財產都是明碼標價,計算起來比較方便,而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失相對就比較復雜,受限于經濟水平的不同,賠償標準又各不相同。下面就來詳細的介紹下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的賠償細則和計算方法。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康復費、整容費、后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醫療費計算公式:醫療費=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收入狀況: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誤工費計算公式: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護理費計算公式: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交通費計算公式: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
5.住宿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
住宿費計算公式: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住院伙食補助費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營養費計算公式:營養費=實際需要的合理費用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殘疾賠償金計算公式: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殘疾輔助器具費計算公式: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死亡賠償金計算公式: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折合年限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被扶養人生活費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計算公式: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12.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精神損害撫慰金計算公式: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附注:
1.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賠償比例(即傷殘賠償指數):
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2.殘疾賠償金、喪葬費、護理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都以事故責任人所在地的經濟水平判定,并區分城市和農村收入差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