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最新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

導讀:
根據《2013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顯示,我們可知深圳市2013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0741.88元;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26727.68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542.84元;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9795.60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9734元。按照省財政廳“粵財行[2007]229號”的規定住宿費為150元/天,伙食補助費為50元/天。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計算法定賠償項目的具體數額。那么2014年深圳市最新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及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2013年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的數據顯示,我們可知深圳市2013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0741.88元;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為26727.68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0542.84元;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為9795.60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9734元。按照省財政廳“粵財行[2007]229號”的規定住宿費為150元/天,伙食補助費為50元/天。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計算法定賠償項目的具體數額。
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