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可以對交通事故鑒定提出異議

導讀:
要確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間首先要確定交通事故治療終結時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傷殘傷殘。受害人做傷殘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需要更長時間。那么何時可以對交通事故鑒定提出異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什么時候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
發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不注意事故處理各階段的時間限制,那么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間怎么確定呢?要確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的時間首先要確定交通事故治療終結時機。
交通事故治療終結和鑒定時機的確定:
(一)治療終結: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對治療終結意見不一致時,可由當事人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傷殘鑒定,確定其是否治療終結。
(二)鑒定時機:鑒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的治療終結之時,或確因損傷所致并發癥的治療終結之時為準。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15日內,可以委托律師事務所進行傷殘傷殘。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傷殘程度不一,導致住院時間有長有短。受害人做傷殘鑒定的,一般以三個月為限,病情嚴重的需要更長時間。
受害人需要定殘的,應當在三個月之后提出,由律師事務所委托有傷殘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
二、何時可以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提出異議
在下列情況可以對鑒定結論提出異議并重新申請鑒定:
1、鑒定機構或者鑒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鑒定資格的;
2、鑒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3、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鑒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鑒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鑒定。
三、什么是傷殘鑒定
傷殘鑒定即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的損害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為了解決社會生活實踐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依據相關的規定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做的鑒定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