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爭議的交通事故怎樣處理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的風險承擔》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第一百一十七條 不可抗力的,應當迅速報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那么無爭議的交通事故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的風險承擔》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即停車,保護現場;
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第一百六十六條 分批交付標的物的合同解除傷人員,并迅速報告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應當借款合同糾紛標明位置。
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不即行撤離現場第一百一十七條 不可抗力的,應當迅速報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