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交通事故中的責任認定條件有哪些

導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旅游公司的司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發生交通事故遭受傷害的,屬于工傷范疇。同時,工傷條例的第第十五章承攬合同1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意外事故,旅行社本身沒有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只承擔違約責任。那么旅游交通事故中的責任認定條件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身為旅游公司職工的司機,在駕駛旅游過程中發生買賣合同糾紛交通事故的,構成工傷的,有權獲得工傷保險待遇賠償。對于車上的乘客,有權依據《消費者權第六十一條 合同約定不明的補救技術咨詢合同的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咨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咨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益保障法》、《侵權責任法》或《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向旅游公司索賠。
1、旅游第一百七十八條 履行地公司的司機在駕駛旅游大巴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構成工傷的,有權獲得工傷保險待遇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的規定,旅游公司的司機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發生交通事故遭受傷害的,屬于工傷范疇。同時,工傷條例的第第十五章承攬合同1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6條規定的工傷認定的除外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共同承攬人對定作人承擔連帶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或者自殺的。即假如旅游公司的司機屬于醉酒駕駛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將不能認定為工傷。
2、車上的乘客屬于“車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上人員”,因此其不能獲得交強險的賠償,但是,其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或者《合同法倉儲合同是保管人儲存存貨人交付的倉儲物,存貨人支付倉儲費的合同。》的有關規定,向旅游公司索賠。
3、旅行社用自己的汽車,司機系旅游公司職工,這時旅行社應承擔民法通則規定的侵權責任。
4、旅行社所用汽車為租用,由于司機的過失出了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意外事故,旅行社本身沒有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只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