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車禍全責賠償標準

導讀: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按照規定賠償。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居間合同糾紛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那么醉駕車禍全責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標準如下:醉酒駕駛機動車,要承擔刑事責任。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按照規定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定,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第四條 合同自由原則“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第二百二十四條 轉租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或者材料費等價款的,承攬人對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權,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強險的保險標的物提存后,除債權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債務人應當及時通知債權人或者債權人的繼承人、監護人。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建設工程竣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價款,并接收該建設工程。 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債權和債務同歸于一人的,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居間合同糾紛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院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