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員駕車逃逸受傷的人怎么處理

導讀:
駕駛員駕車逃逸的受害者應該及時報案。駕駛人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那么駕駛員駕車逃逸受傷的人怎么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駕駛員駕車逃逸受傷的人怎么處理?
駕駛員駕車逃逸的受害者應該及時報案。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傷人事故的,或者發生財產損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保護現場并立即報警:
(一)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租賃合同糾紛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駕駛人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或者駕駛的機動車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
(二)駕駛人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嫌疑的;
(三)駕駛人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嫌疑的;
(四)機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動車無號牌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號牌的;
(五)當事人不能自行移動車輛的;
(六)一方當事人離開現場的;
(七)有證據證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駕駛人保管期間屆滿或者寄存人提前領取保管物的,保管人應當將原物及其孳息歸還寄存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立即組織車上人員疏散到路外安全地點,避免發生次生事故。駕駛人第二百五十七條 承攬人的通知義務已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質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應當將有關情況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損失的,保管人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保管人因此受損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并且未采取補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 責任。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傷無法行動的,車上其他人員應當自行組織疏散。
二、肇事逃逸的認定標準是什么?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履行現場第一百三十六條 有關單證和資料的交付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在運輸過程中旅客自帶物品毀損、滅失,承運人有過錯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旅客托運的行李毀損、滅失的,適用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場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條的規定,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第七章違約責任;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