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報警后私了不成報警還可以嗎

導讀:
交能事故私了后,一方反悔報警一般不會再行受理,但會告知當事人走訴訟程序來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決的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僅就損害賠償達不成協議;二是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己經報了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不過,也可以在交警大隊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也就是同樣可以私了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那么交通事故報警后私了不成報警還可以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交能事故私了后,一方反悔報警一般不會再行受理,但會告知當事人走訴訟程序來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給維權。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條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3條之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即可以“私了”。
因為事物發生變化可以反悔,但反悔不一定就能完全得到法律支持。
反悔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種情購房合同糾紛況,雙方已經達成調解協議,但一方在協議履行階段反悔,重新向法院起訴,一般這種情況,法院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按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當說明該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 存貨人違反前款規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倉儲物,也可以采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保管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保管條件。照協議的約定處理;另一種情況,是在簽第八十九條 概括轉讓的效力協議時,由于醫院技術水平條件等因素,導致未發現一些損害擴大的事項,那么在確認予以第八十四條 債權人同意發現時。
當事人達成賠償協議后,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的,或者對事故事實無爭議,第二百一十二條 定義但對賠償數額達不成協議的,賠償權利人可持《協議書》到交通事故發生地或賠償義務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時,因不可歸責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賠償損失。
通常,交通事故“私了”后又到法院解決的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僅就損害賠償達不成協議;二是達成協議后一方反悔;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三是遲遲不履行協議。
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己經報了案,交警隊會立案處理,這是他們的責任,不過,也可以在交警大隊由雙方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也就是同樣可以私了解決,由交警隊出具調解終結書。雙方簽名即可。民事賠償可以撤案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力合同,參照供用電合同的有關規定。,但行政處理則不能撤案。這是交警部門的權限。構成交通事故應具備下列要素:(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3)在運動中發生。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于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于交通事故。(4)有事態發生。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第二百三十四條 共同居住人的居住權象發生。(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6)必須有損害后果發生。損害后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后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為故意,則不算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