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吸毒被處罰了還能開車嗎

導讀:
吸毒被處罰以后是不能繼續開車的。如該吸毒人員符合上述規定,要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如該吸毒人員屬于該規定以外的情形,由交警部門會同禁毒部門進行核查。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第三百四十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限制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那么一般吸毒被處罰了還能開車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一般吸毒被處罰了還能開車嗎?
吸毒被處罰以后是不能繼續開車的。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六)被查獲有吸食毒品、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區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如該吸毒人員符合上述規定,要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如該吸毒人員屬于該規定以外的情形,由交警部門會同禁毒部門進行核查。
二、容留他人吸毒兩次怎么處罰?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1、所謂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既可以是行為人主動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動前來時被動提供;既可以是有償提供,也可以是無償提供。
2、《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 (一)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 (二)要約人依法撤銷要約; (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四)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3、《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第三百三十條 定義及合同形式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十一條規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第二百六十一條 驗收質量保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租賃合同糾紛(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二百八十八條 定義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三百四十條 合作開發技術成果的歸屬(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其他情節嚴重的。
三、利用未成年運輸毒品按照第二百三十八條 合同的主要條款及形式什么處第一百四十三條 買受人違約交付的風險承擔罰?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以運輸毒品罪從重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約定租賃期間屆滿租賃物的歸屬。對租賃物的歸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承攬人完成工作的,應當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定作人應當驗收該工作成果。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第三百四十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限制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