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導讀:
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能就事故責任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一般自事故發生日起起算一年訴訟時效。
一、交通事故訴訟時效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3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于人身損因受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的,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處理之前,受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從知道或者第一百九十六條 定義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3、對于居間合同糾紛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有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后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結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3年。
二、怎么確定交通事故訴訟時效的起算點
1、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日。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輕微,雙方能就事故責任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一般自事故發生日起起算一年訴訟時效。
2、《第九十條 新當事人的概括承受交警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后,交警部門的調解不再是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必經程序,但法院仍要求當事人在起訴時必須提供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沒有認定書的,法院不予受理。事故發生后一般交警部門會在30日內制作《事故責任認定書》,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送達之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再要求交通事故必須要調解,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申請調解因委托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致使委托合同終止將損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組織承受委托事務之前,受托人應當繼續處理委托事務。也可以單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在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有時也會進行第一百七十條 試用買賣的試用期間調解,如調解不成交警部門會出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當事人自收到該終結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4、治療終結之日。針對每一個具體的損傷,什么情形、什么時間屬于醫療終結,醫學上并沒有規定具體的時間,而法律上就更無規定了,因此,以治療終結之日起算時效期第二百五十六條 定作人提供材料及雙方義務間,無法界定具體時間。實務中法院一般會以傷殘評定之日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之一。但是傷殘評定之日雖然以確定,但是有些受害人有內固定手術,在傷殘評定時尚未進行二次手術,訴訟時效又該如何確定?,實務中還存在以二次手術終結時間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的情況。
5、肇事司機逃逸并在上述時間之后查明的,從確定車輛所有人,實際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
三、交通事故民事訴訟的流程是怎樣
交通事故賠償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就可以自己或委托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進入到法院訴第二百三十五條 租賃物的返還訟程序。
1、立案階段。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轄權第四條 合同自由原則的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和相關證據,資料齊全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一般會在7日內立案,同時通知當事人。不能立案的,說明理由,需要補充資料的,通知補充。
2、庭前準備階段。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會向被告送達民事訴狀副本、應訴通知及原告證據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訴狀后1第一百五十條 標的物權利瑕疵擔保5日內提出答辯意見,法院收到答辯意見后會送達給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會向雙方送達限期舉證通知,此時,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舉證。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提供證據的,應當提交延期舉證申請。
3、開庭審理階段。開庭時,書第一百三十四條 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的約定記員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隨后,原告陳述、被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告答辯、證人作證、出示書證、物證、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等,審判人員發問、相互發問,最后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各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最后意見,庭審結束。
4、裁判階段。案件經過審理后,審判人員會根據庭審查明的情況,結合各方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評議,作出裁判結果。隨后送達裁判文書,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訴,對判決不服的上訴期為15天,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天。如放棄上訴,則上訴期屆滿,裁判文書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