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殘鑒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導讀:
第二需要帶著本次交通事故由交通隊出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傷殘評定表。第三需要攜帶傷者本人身份證。這樣鑒定結果才能被司法機關認可。
一、車禍傷殘鑒定所需材料有哪些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傷殘鑒定需要在傷者傷情基本穩定,治療終結并且出院后進行,所需帶的材料主要有:
第一就是住院期間所有的醫學材料,包括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書、急診病例、ct片、核磁片及報告單。其中住院病歷是在出院之后去醫院調取,通常是在“病案室”調取。
第二需要帶著本次交通事故由交通隊出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傷殘評定表。
第三需要攜帶傷者本人身份證。
另外再提示大家一點,傷殘鑒定時,必須是傷者本人在場,如果傷者行動不便,記得提前做好安排。
需注意以下幾項:
1、單位委托的,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個人委托的,應提供本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在鑒定機構需要時,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戶口簿及戶籍證明;如無法證明的,應提供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鑒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接受傷殘鑒定者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二、交通事故如何做傷殘鑒定
1、要求事故處理大隊出具鑒定的介紹信,按介紹信上寫明的鑒定機構去鑒定,這種方式便捷和有效,對方即使有異議也沒有用。
2、自己聯系鑒定機構,一般大型醫院或醫藥大學都有鑒定中心,你自己去鑒定,這樣的話,對方可能會提出重新鑒定的請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種方式)
第一,交通事故受傷傷殘鑒定一般在治療終結后進行。治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所認可的損傷后病理變化經臨床治療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復并維持穩定的時期。從鑒定機構的經驗性判斷鑒定時間來看,頭部傷害一般要六個月以后,其他部位傷害一般要三個月以后才能進行。
第二,建議當事人選擇在當地人民法院備案的具有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來鑒定。這樣鑒定結果才能被司法機關認可。
第三,一般鑒定機構不接受個人委托,所以當事人可以申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律師事務所來委托鑒定,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后由雙方共同申請由法院委托鑒定。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單方委托鑒定后一方不認可鑒定結果的情況,因此訴到法院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更為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