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按約定 逾期利息也支持

導讀:
被告劉某向原告張某、王某夫婦借款10萬元,約定利 息按約定計算,逾期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兩次借款到期后,經原告夫婦多次 催收無果。第一次借款約定借期一年,每月利息1500,其 利息為18000元,扣除被告已支付利息4500元和原告王某同意免除被告2個月利息,該筆借款約定還款期限內還差10500元利息,由于原、被告雙方未 約定逾期利息,原告主張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應予支持。那么約定按約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告劉某向原告張某、王某夫婦借款10萬元,約定利 息按約定計算,逾期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兩次借款到期后,經原告夫婦多次 催收無果。第一次借款約定借期一年,每月利息1500,其 利息為18000元,扣除被告已支付利息4500元和原告王某同意免除被告2個月利息,該筆借款約定還款期限內還差10500元利息,由于原、被告雙方未 約定逾期利息,原告主張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應予支持。關于約定按約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被告劉某向原告張某、王某夫婦借款10萬元,約定利 息按約定計算,逾期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11月2日,江西省泰和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判決被告劉某歸還原告張某、王某夫婦10萬 元,支付拖欠的約定利息10500元,逾期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
被告劉某先后向原告張某、王某夫婦借款兩次,每次借5萬元。第一次 向原告王某借5萬,約定借期半年,每月支付利息1500元。被告劉某先后支付了三個月的利息4500元,后經王某同意,該借款期限順延半年并免除2個月的 利息。第二次向原告張某借款5萬,約定借4個月,每月5000元利息,其中免除一個月的利息,被告已支付利息5000元。兩次借款到期后,經原告夫婦多次 催收無果。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劉某向原告張某、王某夫婦借款10萬元理應償還。第一次借款約定借期一年,每月利息1500,其 利息為18000元,扣除被告已支付利息4500元和原告王某同意免除被告2個月利息,該筆借款約定還款期限內還差10500元利息,由于原、被告雙方未 約定逾期利息,原告主張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計算,應予支持。第二次借款,原、被告約定每月利息5000元,其利率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但在庭審 中,原告將被告已支付的利息5000元變更為三個月的利息,逾期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應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