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勞動合同訴訟的時效

導讀:
無效勞動合同并不是不產生任何效力,無效勞動合同仍然可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勞動者的過錯導致的無效,也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財產損失。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用人單位一般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有些勞動合同條款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但并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勞動合同的各個條款之間在效力上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對雙方當事人仍有約束力。那么無效勞動合同訴訟的時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無效勞動合同并不是不產生任何效力,無效勞動合同仍然可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勞動者的過錯導致的無效,也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財產損失。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用人單位一般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有些勞動合同條款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但并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勞動合同的各個條款之間在效力上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對雙方當事人仍有約束力。關于無效勞動合同訴訟的時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主要表現為合同條款簡化、法定條款缺失、僅規定勞動者義務、生老病死自負等條款。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包括不具備訂立勞動合同的資格、勞動條件不符合法律規定、招錄童工、低于最低工資、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傷殘自負、暫不婚孕等條款。
勞動合同無效如何認定: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部分無效有爭議的,必須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認定,其他機構如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工會等機構都不具有認定勞動合同效力的權利。無效勞動合同并不是不產生任何效力,無效勞動合同仍然可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但是勞動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勞動者付出的勞動不具有返還的可能性,在勞動關系中不能實行返還原則,也不能實行折價補償原則,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賠付勞動力對價。
合同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勞動者不僅可以要求支付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經濟補償以及其他勞動者應享受的待遇,同時可要對其給予相應的制裁。因勞動者的過錯導致的無效,也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的財產損失。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用人單位一般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有些勞動合同條款雖然違反法律規定,但并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勞動合同法》第27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各個條款之間在效力上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對雙方當事人仍有約束力。
1、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
2、造成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4、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5、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如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比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賠償損失,實際上和經濟補償金數額一樣,也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