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年紀

導讀:
新婚姻法關于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但是我國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年紀。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婚姻法關于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但是我國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關于中國的法定結婚年齡是多大年紀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新婚姻法關于法定結婚年齡的規定沒有改變,仍維持1980年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年齡,即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的:“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婚姻法規定的婚齡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法律也允許對婚齡作出例外規定。比如考慮我國多民族的特點,婚姻法第五十條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結合當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體情況,制定變通規定。”我國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機關對婚姻法中的法定婚齡作了變通規定。比如寧夏、新疆、內蒙古、西藏等自治區和一些自治州、自治縣,均以男二十周歲,女十八周歲作為本地區的最低婚齡。但這些變通規定僅適用于少數民族,不適用生活在該地區的漢族。
結婚后想要離婚的,可以協商后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但是我國婚姻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請求解除的同居關系,屬于婚姻法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所以如果未到法定婚齡而結婚的男女雙方起訴到法院,要求的是單純解除兩人之間的同居關系,法院是不予處理的。
不過如果是因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產生糾紛而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也就是說未到法定婚齡“結婚”的,只有涉及到同居期間財產的分割和子女撫養糾紛,才屬于法院處理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