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導讀:
內地居民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辦理機關原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辦理時間(參考)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辦理條件1.男女雙方已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2.結婚或離婚登記檔案在本部門保管。辦理程序一、受理當事人填寫《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申請書》。那么內地居民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內地居民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辦理機關原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辦理時間(參考)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辦理條件1.男女雙方已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2.結婚或離婚登記檔案在本部門保管。辦理程序一、受理當事人填寫《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申請書》。關于內地居民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內地居民申請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辦理機關
原婚姻登記檔案保管部門
辦理時間
(參考)周一至周六8:30至11:30;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條件
1.男女雙方已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
2.結婚或離婚登記檔案在本部門保管。
所需材料
1.戶口簿;
2.身份證。
辦理程序
一、受理當事人填寫《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申請書》。
二、審查
1.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范、有效;
2.詢問相關情況;3.查證婚姻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三、出證
1.經查證屬實的,依據婚姻登記檔案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2.婚姻登記檔案不能查證屬實的,不予出具證明;
3.婚姻登記檔案不在本部門保管的,告知當事人向保管部門申請。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收費標準免費收費依據無辦理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婚姻登記條例》;
3.《北京市實施〈婚姻登記條例〉若干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