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彩禮可以不用退回

導讀: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那么結婚多久彩禮可以不用退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關于結婚多久彩禮可以不用退回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
2、男女雙方未辦理婚嫁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下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
3、男女雙方未辦理婚嫁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流產或遭受家庭暴力的,返還彩禮的數額可酌情減少。
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 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是否返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定。
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 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是行為人以男女雙方訂婚或者結婚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愿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于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
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兩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幾種情形: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