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彩禮怎么判

導讀: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上述規定,彩禮金應當返還。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為條件,但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于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那么夫妻離婚彩禮怎么判。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根據上述規定,彩禮金應當返還。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為條件,但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于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關于夫妻離婚彩禮怎么判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彩禮屬于婚前財產范圍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上述規定,彩禮金應當返還。
離婚時彩禮的返還要以導致給付人生活絕對困難為條件,但處理婚約財產糾紛案件時,只要造成了給付人生活相對困難,就應予以返還。
1、返還彩禮的情形法律規定: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適用條件:
(1)以是否結婚為主要判斷標準:未結婚,可以返還,已經結婚,不返還。
(2)已經結婚但是又離婚可以返還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3)生活困難的。
三、夫妻離婚彩禮怎么判
1、婚約彩禮糾紛中彩禮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退還,但是符合以下法律規定的可以退還。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志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于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