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滿6個月離婚彩禮要退的嗎?

導讀:
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注意,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既不屬于婚前贈與,也不屬于彩禮。因為只有準確界定彩禮的范圍,才能維護好男女雙方的利益。彩禮作為結婚的附條件的贈與,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種情況,比如雙方并未登記結婚,或者已結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婚前困難,其他情況彩禮一般是不予退的。那么結婚不滿6個月離婚彩禮要退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注意,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既不屬于婚前贈與,也不屬于彩禮。因為只有準確界定彩禮的范圍,才能維護好男女雙方的利益。彩禮作為結婚的附條件的贈與,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種情況,比如雙方并未登記結婚,或者已結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婚前困難,其他情況彩禮一般是不予退的。關于結婚不滿6個月離婚彩禮要退的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結婚不滿6個月離婚彩禮要退的嗎?
法定的離婚退還彩禮的條件有:
1、 只是訂婚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離婚彩禮必須退還;
2、 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還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錢的,必須退還;
離婚時彩禮怎么返還有著普遍的現實意義,由于結婚彩禮錢屬于我國的傳統習俗,大部分地區仍保留結婚送彩禮的風俗,確定離婚彩禮返還怎么處理可以解決很多問題,最主要的是由于農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結婚時,送給女方的彩禮錢高達數萬元,甚至是借錢給女方彩禮錢。因此,法律根據彩禮對結婚的影響確定了離婚彩禮返還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則的。
二、要區分婚前贈與和彩禮
下列情形,要區分婚前贈與和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
注意,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既不屬于婚前贈與,也不屬于彩禮。
兩者的區別如下:
(1)從法律角度講,贈送彩禮確是一種贈與行為,但這種贈與行為并非是無償轉移財產權,而是附條件的贈與,只有在贈與所附條件生效時才成就。彩禮贈與得以生效的附加條件,實際上就是將來婚約得到履行而正式結婚;而—旦婚約解除,那么贈與合同效力就歸于消滅,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然解除,贈與財產就應當恢復到訂立婚約前的狀態,即返還給贈與人。
(2)一般意義上的贈與,即無償轉移財產的贈與行為,一旦贈與財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則不論將來婚姻關系是否得以實現,贈與人都無權收回贈與財物。
三、彩禮的范圍界定
由于各地風俗習慣不同,司法解釋對彩禮的范圍也無法作出明確的規定,由此給審判造成一定的難度。因為只有準確界定彩禮的范圍,才能維護好男女雙方的利益。在司法實踐中,一般主要有以下幾個突出的問題。
首先是關于共同花費的問題。比方,一方收到彩禮后,往往會拿出部分彩禮用于共同花銷,比如有的為舉辦婚禮而共同宴請賓客,有的用于共同學習某項技術,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純粹共同用于朋友間的吃喝玩樂等,那么這些費用一般在計算返還數額時會予以扣除。
第二是關于相互贈予財物的問題。戀愛中,男女雙方為了表達心意,通常都會贈予對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說,這些物品,有的是為了結婚而贈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贈予另一方,與結婚目的無關。在小丁和小雨的案例中,那些高檔手表、電腦等物被認定為男方小丁的自愿贈予,所以法庭判決時就不作為彩禮來定,而20萬元和車輛則是為了結婚而贈予的,應認定為彩禮,需要返還。
第三是關于親人贈予財物的問題。一般來講,對于新人,雙方的親屬都會有一定物品或現金的饋贈,對于這部分財產,如果明確是特定給個人的財物,當然應按個人財產來處理,而如果是贈予兩個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問題,所以,戀愛過程中男女之間的錢物給付,應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確定是彩禮還是贈予,只有彩禮,才存在可能返還的問題,如果是贈予,則不存在返還。
那么,結婚不滿6個月離婚彩禮要退的嗎?由于結婚時間比較短,雙方沒有實際生活在一起的,一般法院會支持。彩禮作為結婚的附條件的贈與,是可以退的,但是只限于三種情況,比如雙方并未登記結婚,或者已結婚未居住在一起,或者給付彩禮導致對方婚前困難,其他情況彩禮一般是不予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