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疾丈夫起訴離婚 退彩禮成爭議焦點

導讀:
兩個月后,黃某某被查出患上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黃某標突然離她而去。今年5月,黃某某收到丈夫的離婚訴狀。昨天下午4時許,在南安法院洪瀨法庭,這起離婚糾紛案一審開庭,原告黃某標、被告黃某某的母親杜女士等出庭,黃某某本人因重病住院不能出庭,雙方在法庭上激辯了兩個小時。雙方就感情是否已破裂、彩禮是否該退還和是否隱瞞病情等焦點展開激辯。根據規定,女方應酌情返還彩禮。對于男方要求返還42000元彩禮,杜先生認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他認為被告并沒有收受男方給付的彩禮,更沒有借婚姻向男方索取彩禮。那么患重疾丈夫起訴離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個月后,黃某某被查出患上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黃某標突然離她而去。今年5月,黃某某收到丈夫的離婚訴狀。昨天下午4時許,在南安法院洪瀨法庭,這起離婚糾紛案一審開庭,原告黃某標、被告黃某某的母親杜女士等出庭,黃某某本人因重病住院不能出庭,雙方在法庭上激辯了兩個小時。雙方就感情是否已破裂、彩禮是否該退還和是否隱瞞病情等焦點展開激辯。根據規定,女方應酌情返還彩禮。對于男方要求返還42000元彩禮,杜先生認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他認為被告并沒有收受男方給付的彩禮,更沒有借婚姻向男方索取彩禮。關于患重疾丈夫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你們要慎重考慮一下,是否有可能和好,是否同意法院調解?”在正式開庭前,法官首先進行了庭前調解,但黃某標幾乎想都沒想就說“我們已經不可能和好,不同意調解”。
今年3月,(福建)南安洪梅鎮人黃某標與同鎮女孩黃某某相識10天后,走進了婚姻殿堂。兩個月后,黃某某被查出患上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黃某標突然離她而去。今年5月,黃某某收到丈夫的離婚訴狀。
昨天下午4時許,在南安法院洪瀨法庭,這起離婚糾紛案一審開庭,原告黃某標、被告黃某某的母親杜女士等出庭,黃某某本人因重病住院不能出庭,雙方在法庭上激辯了兩個小時。雙方就感情是否已破裂、彩禮是否該退還和是否隱瞞病情等焦點展開激辯。
在經過兩個多小時的激辯之后,法庭并未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杜女士趴在木椅上,把頭埋在臂膀里發呆。黃某標的父親說,雙方已沒有調解的余地了,不可能重新在一起生活了,對于其他問題,他稱“心情很糟糕,不想多說”,而黃某標本人則一直躲閃,沉默不語。
昨晚10時,記者電話聯系上了黃某某,她說,“我現在只是希望他(黃某標)能回過頭來,和我一起同舟共濟,共同面對眼前的困難,畢竟還是夫妻一場,這樣下去,我感覺自己被拋棄了一樣。”
爭議焦點1
感情是否已破裂?
在法庭上,黃某標說,她(黃某某)性格暴躁,婚后經常吵架,對他不理不睬,夫妻感情不可能和好。妻子生病后,他有到醫院護理十幾天,并借錢到醫院交住院費用。因雙方感情不和,且迫于生計,他不得不出去打工,妻子回了娘家,還將他放在家里的金子全部拿走。其間,在妻子和她姐姐的QQ聊天記錄上,她說討厭他全家人。
男方律師認為,原被告雙方屬閃電式的草率結婚,未經過慎重考慮,感情基礎薄弱,婚后兩三個月,雙方都對婚姻感到失望。法院應客觀考慮綜合因素,如婚姻不能維持下去,應判決離婚。
聽到此說法,黃某某的母親當庭否認。女方代理人杜先生認為,雙方是在彼此產生了感情后才結婚的,而且是男方主動向女方求婚的。男方訴狀也證明了,雙方結婚既有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儀式,又有按照法律法規辦理了結婚登記等手續,由此可見,雙方結婚是經過慎重考慮的,而不是男方指稱的“倉促結婚”,另外,訴狀中提及的“被告多次提出要與原告離婚,并威脅原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就要死在原告面前”等說法純屬子虛烏有。
杜先生還說,自從5月12日女方被確診患上重癥后,男方及其一家人就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直到開庭整整40天后才露面。“沒有經濟上的幫助,連精神上的支持都沒有,他(黃某標)還像個男子漢,像個丈夫嗎?”杜先生情緒有點激動,自從女方入院后,男方只是一開始付過1000元,此后就再也找不到人,女方給男方打電話和發短信,也像石沉大海杳無音信。
“她(黃某某)目前病情危急,急需來自親人的精神支持和鼓勵。”杜先生說,女方至今都沒有對原告提出過任何經濟要求,但男方卻在推脫作為丈夫該有的責任,他希望夫妻雙方能盡快和解。
爭議焦點2
彩禮該不該退?
“結婚時,我們送給對方彩禮42000元,為了籌辦婚禮,我們還四處借了十多萬元。”法庭上,黃某標的父親說,目前,自己股骨頭壞死,每月的醫藥費也得2000多元,現在,家里已經沒有經濟能力了。代理律師認為,雙方于3月12日結婚,女方于5月8日住院,雙方并未實際共同生活。根據規定,女方應酌情返還彩禮。
對于男方要求返還42000元彩禮,杜先生認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他認為被告并沒有收受男方給付的彩禮,更沒有借婚姻向男方索取彩禮。女方的母親杜女士承認了收到男方送來的4.2萬元,但是這些錢在置辦婚禮時已花費光,用于買糖果等。
爭議焦點3
是否隱瞞病情?
法庭上,男方認為,黃某某的病情是早就有的。“她婚前在洪瀨鞋廠工作兩三年,疾病可能是婚前長期接觸有毒物質,我們懷疑是苯中毒,是職業病引發的。”黃某標說,結婚第二天,他便發現妻子牙齒流血,每天吃飯也只能吃一點點,之后雙方外出打工,妻子因疾病無法做工只能回家,沒幾天,妻子的病情已經很嚴重。
“他們實在把我們給害慘了!”法庭下,男方的母親不斷在念叨這句話。男方認為,是女方故意隱瞞病情,騙人結婚,這點也是導致雙方家庭關系惡化的重要原因。
女方拿出了去年12月在南安某醫院做的一項血常規檢驗報告,證明在婚前,黃某某血小板指標等都是正常的。此外,女方婚前的體檢單證明,婚前并未患病。杜先生說,病情是因婚后外出打工,重感冒進一步引發,具體原因目前尚是醫療難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