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導讀:
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審查同意后,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那么現役軍人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審查同意后,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關于現役軍人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役軍人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或政治機關提出書面的結婚申請,經審查同意后,由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作為登記結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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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軍婚案件的特別規定
選擇婚姻登記機關。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其第9條規定:“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注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記機關中選擇一個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軍官證》或《士兵證》、《婚姻狀況證明》和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1、現役軍人到哪里辦理結婚登記?
答: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軍人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2、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什么材料?
答: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軍人身份證件和部隊團級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軍人辦理結婚登記不能出具身份證件怎么辦?
答: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時,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證件的,可以又核發軍人身份證件的部門出具軍人身份證明代替,軍人身份證明存檔。
4、軍人婚姻狀況證明的要求是什么?
答:出具軍人婚姻狀況證明,應當如實填寫受理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機關名稱、對方姓名、軍人姓名、出生日期等基本情況,同時注明出證人員和出證人員聯系電話,加蓋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