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訴離婚要多久啊

導讀: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后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后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后再過六個月。那么第二次起訴離婚要多久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后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后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后再過六個月。關于第二次起訴離婚要多久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明確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說,判決不準離婚的離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個月內的起訴是原則性規定,但仍有例外,如果出現了在上一次離婚案件審理過程中沒有出現的情況,足以影響到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認定的,原告均有權利起訴。
由此可見,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應該自判決不準離婚或調解和好后過六個月才能第二次起訴。
第二次起訴離婚六個月的時間既不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中法院蓋章的時間開始計算,也不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時開始計算,而是從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生效后次日開始計算。
為此,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時間,是從當事人收到法院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判決書后過15日,在雙方當事人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判決書生效,然后再過六個月。
一般情況下,在法院第二次起訴離婚,確切的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間以法院電腦系統記錄的生效時間再過六個月計算。
1、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2、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